一、依據花蓮縣文化局 112 年 6 月 30 日蓮文表字第 1120007034 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文化局為推廣表演藝術「藝術有價」觀念,同時顧及表演藝術扎根及弱勢團體之文化權,讓在地弱勢民眾、社福團體、教育團體等皆有機會欣賞優質演出,特於花蓮縣文化局自辦售票節目「2023 太平洋左岸藝術季」實施待用券免費優惠措施,提供 5 場精彩節目票券,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格:中低收入戶、社福團體、各級學校。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各場次演出 5 天前或發放完畢截止。
五、申請方式:填妥附件申請單、使用者名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花蓮縣文化局將於核可後通知結果。若有相關問題,可電洽花蓮縣文化局表演藝術科承辦人路小姐 03-8227121 轉 135 。
六、檢附申請說明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