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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有關彰化縣文化局辦理「112年學年度全國學生南北管音樂比賽簡章」,修正簡章「參賽資格基本規定」及「比賽日期」,修正如說明,請查照。

一、有關簡章第參點比賽組別及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中「參賽資格基本規定」三,後段原定「器樂組學生不得重複參賽,但為歌樂伴奏的學生得重複參賽。」,修正為「器樂組學生不得重複參賽,但為歌樂唱曲或伴奏學生得重複參賽」。

二、有關比賽日期為原定 9 月 16 日辦理初賽、 10 月 14 日辦理複賽,倘各類組未達 10 組報名將直接逕進入複賽。爰簡章陸、比賽辦法、四、比賽日期,增列「倘報名截止日經主辦單位統計,各類組未達 10 組報名,將取消初賽逕進入複賽,主辦單位將於 9 月 14 日下午 3 時前於網站上公告。」

主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發布者: 葉俊良
連絡電話: 04-7510709轉104
傳真號碼: 04-7510753
公告時間: 2023-09-05 17:19:00
最後修改: 2023-09-05 17:21:10
點閱數: 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