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及「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中小型運動服務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9月28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38922A號令廢止發布,茲檢送發布令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9 月 28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20038922B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二要點業廢止,有關申請信用保證貸款、手續費補助及利息補貼等協助措施,請依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3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20008084A 號令修正發布「運動產業輔導獎助辦法」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書函及發布令影本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