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04874

公告 函轉有關「113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案,請有意申請補助者,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6日前,依說明辦理申請事宜,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136226 號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項目如下:
(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二)辦理教師新住民多元文化研習。
(三)辦理新住民多元文化或國際日活動。
(四)編印、購置或研發多元文化教材或其他教學材料。
(五)實施諮詢輔導方案-(1)諮詢服務。-(2)小團體活動。
(六)辦理親職教育研習。

三、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一)學校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6 日。
(二)申請及線上審查網站: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及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
(三)申請方式如下:
1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一)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請至「跨國銜轉學生教育網」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經費申請表(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校內逐級核章後再掃描上傳。
2 、填報前述說明二之子計畫(二)~(六),請學校上「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申請網站」填報申請計畫書,填報完成後匯出計畫書(由系統自動生成),印出並逐級核章,再掃描上傳。

四、本案經費額度依「113 年度各縣市申請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計畫經費額度推估表」分配,在補助額度內,於本要點規定主要補助辦理項目,依照實需申請辦理,並應優先辦理新住民子女華語文學習扶助課程。
五、檢附「○○縣市各校申請活動計畫經費彙整表及各類別活動計畫件數、計畫經費、預估參加人數彙整表(如附件 1 )」、「113 年實施新住民子女華語補救課程經費彙整表(如附件 2 )」、「113 年度各縣市申請新住民子女教育實施操作計畫經費額度推估表(如附件 3 )」、「113 年教育實施手冊(如附件 4 )」各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發布者: 張文憶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5
公告時間: 2023-10-16 10:02:00
最後修改: 2023-10-16 10:28:50
點閱數: 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