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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訊息轉知】有關11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本(113)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3 年 2 月 17 日藝視字第 1130000524 號函辦理。

二、參選受理期間:自 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 月 30 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 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 5 時前送達。

三、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066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 43 號);聯絡電話: 02-23110574 分機 251 。

四、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項下。

主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承辦單位: 終身教育科
發布者: 劉春霞
連絡電話: 03-8462860#278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24-02-19 16:36:00
最後修改: 2024-02-19 16:43:25
點閱數: 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