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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中華民國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射擊競賽,經內政部同意各射擊團體之參賽選手提領槍彈展開賽前練習及比賽,請查照。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4 月 10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33053103 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 113 年 4 月 11 日至 4 月 16 日在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公西靶場舉行。賽前練習(為手、步槍項目比賽開始日前 7 日在全國各靶場實施)及比賽期間各單位依規定提領槍彈,並委託比賽場地槍彈庫房儲存,由該局指派專人負責協同庫房所屬射擊運動團體管理。

三、有關槍枝提領、清點、運送、使用、儲存及管理等事項,請依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嚴格督促選手確實遵守。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03-8460860*363
傳真號碼: 03-8462789
公告時間: 2024-04-11 15:22:00
最後修改: 2024-04-11 15:26:12
點閱數: 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