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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3年C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及「113年C級柔道教練講習會」實施辦法各1份。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3 年 4 月 15 日華柔字第 1130000020 號函辦理。
 

二、裁判講習會: 113 年 4 月 27-28 日假中央警察大學、 5 月 28 日假高雄鳳山體育館及 6 月 3 日假板橋體育館舉行。


三、教練講習會: 113 年 4 月 26-28 日假中央警察大學舉行。
 

四、請各級學校聘任持有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核發之各級(C/B/A 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發布者: 陳韋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367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4-04-18 13:15:00
最後修改: 2024-04-18 13:22:49
點閱數: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