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度全國教育盃教育人員球類錦標賽【羽球、桌球、網球】競賽規程辦理。
二、旨揭活動訂於113年7月8日至7月11日止計4天,假花蓮縣立體育館等場館舉辦,本府遴聘案內人員擔任競賽種類醫護人員,請貴單位同意所屬人員並核予公假登記,俾利賽會辦理順遂。
三、檢附支援醫護人員公假名單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