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員大頭照請務必於113年9月25日(星期三)完成上傳或傳送:
(一)請參照附件至「花蓮縣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 uage.hlc.e du.tw/)」上傳所屬競賽員大頭照電子檔。
(二)需以該照片上人員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作為檔名(約二吋 照片比例),上傳格式為 jpg 或 png。
(三)照片需為3個月內拍攝,若上傳相片與本人差異太大或所 提供之相片不清晰,會造成全國賽報到流程不順暢,請各 校務必從嚴檢視。
(四)閩客字音字形各組,請將大頭照電子檔傳送至 a19809145@hlc.edu.tw信箱。
二、紙本書表最遲於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寄達本府教育處:
(一)本案分為「著作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兩類, 每類均分為「成年版」與「法定代理人版」,請依參賽者 年齡使用適用版本,簽具授權書時,日期請務必填寫,未滿18歲之競賽員請選擇未成年版,並由法定代理人填寫 。
(二)法定代理人版指導老師簽名欄位,請特別留意。
(三)所有競賽員均應填具並繳交著作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 書,如有塗改請加蓋承辦人或授權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