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競賽員參賽權益,請各校優先核對冊內人員相關資訊。名冊送全國賽報名後,不做任何修改,請各校務必確實校對,如有誤植、漏列、競賽員或指導老師更換請於 113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5 點前以電話聯絡終身教育科林孟婷小姐( 逾期不受理)並將相關資料寄至承辦人信箱( s12t0417@hlc.edu.tw ),所須提供資料如下:
(一)競賽員更替,請敘明競賽項目、組別、原報名資料、更換 後資料,含姓名、身分證號、住址、年級、本土語班級及 聯絡電話等並簡述更替原因。
(二)指導老師更替,請敘明競賽項目、組別、原報名資料、更 換後資料,含姓名、身分證號、行動電話等並簡述更替原因。
二、競賽員大頭照請務必於 11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完成上傳 :
(一)請參照附件上傳所屬競賽員大頭照電子檔。
(二)請以該照片上人員之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作為檔名(約二吋 照片比例),上傳格式為 jpg 或 png 。
(三)照片需為 3 個月內拍攝,若上傳相片與本人差異太大或所 提供之相片不清晰,會造成全國賽報到流程不順暢,請各校務必從嚴檢視。
三、參加全國賽之文本請依「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 讀者劇場自選及自創文本格式說明」製作,並於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將 PDF 檔及 WORD 檔傳至 s12t0417@hlc.edu.tw 信箱。
四、每位競賽員均須填寫「著作權同意書」及「錄影錄音授權書 」;每隊均須填寫「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請務必蓋用學校關防及校長小章),紙本請於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前寄達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日期請務必填寫。
※相關訊息請各校可至花蓮縣 113 年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uage.hlc.edu.tw/board/board.asp)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