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0月 24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30039896 號函辦理。
二、參加旨揭聯賽之學校,教育部體育署將酌予補助該校球隊組訓費(甲級新臺幣【以下同】15 萬元,乙級 10 萬元),及比賽期間之交通、膳雜等參賽費用。 106 學年以前未曾組隊註冊參加聯賽, 113 學年度新組隊報名本聯賽學校球隊,每隊補助 15 萬元。
三、聯賽報名日期如下:
(一) 高中組、國中甲級: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3 日下午 5 時止。
(二) 國中乙級、國小乙級:自即日起至 114 年 2 月 13 日下午 5 時止。
四、旨揭賽事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一) 球員資格:
1、具正當理由轉學之學生,欲報名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範之組別(含同級別及跨級別),由參賽學校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函報高中體總,經參賽資格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者,始得報名參賽。
2、外國籍學生以工作簽證方式入臺者,不得報名參加。
3、凡簽約、註冊、登錄為壘球企業聯賽球員之在學學生,不得報名參加。
4、凡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為 U18 國家代表隊選手者,不受前款限制。
5、高中組及國中組應取得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學習平台之測驗合格證明方可報名。
(二) 教練資格:
1、應取得至少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C 級教練證照資格且在有效期限內或依據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第 9 條之 1 ,取得特定體育團體、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或其他各級體育團體發給之各級教練證。
2、持有教育部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該運動種類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新、舊制)。
3、不得同時兼任同一級別兩校教練或隨隊教師。
(三) 高中組及國中組之比賽用球,原美津濃 MIZUNO 型號 150 調整為 170 比賽球,以符國際賽事。
(四) 依據中華民國壘球協會 113 年 7 月 12 日中壘欣字第 1130000175 號函辦理,國小組新增第 11 條第 4 款第 3 目補充規定內容「投手、一壘及三壘手必須配戴守備面罩」、「打者須配戴有面罩的打擊頭盔」,以保障選手安全。
五、旨案報名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高中體總承辦人楊崧䈏先生,聯絡電話為(02)2783-6363 轉 15。
六、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 1 份。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賽人員、帶隊老師及教練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