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5年7月15日府社行字第1150136676號函辦理。
二、該會訂於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假高雄林皇宮(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舉行中華民國115年度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典禮。
三、請各單位檢視所轄志工符合計畫申請條件者,於115年8月10日前向本府提報相關資料(逾期不受理)。
四、該表揚實施計畫及推薦表件電子檔請至該會官網(http://www.tave.org.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