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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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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11日以運授全部字第115040028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 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全民運動署運動健康組陳聘用助理研究員,電話:( 02 ) 8771-1226 。

  • 運動部_函.pdf
    1) 運動部_函.pdf
  • 1150400281D_attach02.pdf
    2) 1150400281D_attach02.pdf
  • 1150400281D_attach01.odt
    3) 1150400281D_attach01.odt
主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卓雅軒
連絡電話: 03*8462860*368
公告時間: 2026-09-11 15:51:00
最後修改: 2026-09-11 15:54:09
點閱數: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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