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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05

【第二次公告】教育部近期將對於本縣環境教育進行視導,請轄內所屬各國中小學校於期限內依說明事項積極配合辦理。

一、本案攸關 98 年度教育部對各地方政府統合視導執行績效,請各校積極配合辦理。
二、請轄內所屬各國中小學校,依「98 年度辦理環境教育執形情形調查(自評)表」細項內容逐項檢視(自評)學校之執行情形,並據以塡覈及檢附各項佐證資料(調查(自評)表及成果照片格式等如附件電子檔)。
三、請各校自即日起至 98 年 12 月 31 日(四)下午下班前,將上揭表格(核章)併同佐證資料免備文(寄)送至承辦人處彙整憑辦,以免延岩公務。
四、檢附 98 年度辦理環境教育執行情形調查(自評)表、辦理環教活動研習一覽表及成果照片格式電子檔各 1 份。【本案業於 12 月 18 日刊登第一次公告;編號 00558,上開表格請逕至下載】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古慧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09-12-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21 13:43: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