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25923

請美崙國中於99年1月21日下班前提送 貴校指導學生參加「98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甲等以上有功人員敘獎建議名單

1.依據國立歷史博物館 99 年 1 月 13 日台博推字第 0990000131 號書函暨「98 學年
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第柒項第三點辦理。
2.各組決賽經平列為甲等以上,學校主管機關得參照本實施要點之原則(如
下列),辦理敘獎:
(一)作品獲特優(比照第一名)者:
參賽者、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記功一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一人嘉獎二次。
(二)作品獲優等(比照第二名)者:
參賽者、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二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一人嘉獎一次。
(三)作品獲甲等(比照第三名)者:
參賽者、參賽者之指導老師一人嘉獎一次,相關行政人員(含校長)一人嘉獎一次。
3.得獎名單:
98 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西畫類國中普通班得獎名冊
名次:特優
姓名:黃喻雯
題目:我的異想世界
就讀學校:美崙國中
指導老師:譚丁芳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熊湘屏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76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1-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18 11:56: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