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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公告】請申請98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補助之學校,於99年1月29日前檢送原始憑證至體健科辦理核銷。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之住宿及伙食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此學期需檢附原始憑證辦理核銷(之前已於處務公告公佈),請尚未核銷之學校於期限前送原始憑證(含封面)及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確實依檢核表初核)至體健科辦理核銷。
三、請注意,下學期起,將依收費憑據卓予補助,感謝各校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1-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1-26 14:32:00
點閱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