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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各公立國中小學如有導護裝備之需求,請依說明於2月11日(星期四)下班前提報「維護交通安全充實交通裝備經費實施計畫」

一、相關申請表件請學校先行核章後再送
二、其他說明請參閱 99 年 02 月 06 日處務公告(編號:01246)。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熊湘屏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76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11 12:07:00
點閱數: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