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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公告】請下列學校於99年3月19日前傳真午餐收費單據,俾核對申請金額是否有誤,逾期者恕不受理補助。

一、未檢附學校:富北國中;豐裡、瑞美、港口、春日、富里、永豐、富世、崇德、三棧、見晴、大興、西寶國小
二、為確定貴校申請午餐補助金額實為所需,請上述學校傳真收費憑據或單據申請補助(相同收費收費金額,傳真 1 張即可)。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3-1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18 16:24:00
點閱數: 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