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檢送「本縣99學年度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1份,請各校於99年9月28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735)完成上傳作業。
一、依據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 99 年 9 月 7 日花校輔字第 0990000167 號函辦理。
二、邇來,鑒於施用毒品年齡層下降、藥物濫用學生所施打之毒品多屬新興毒品等問題,特配合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訂定本縣作業補充規定,以落實教育部反毒政策並達早期預防及介入處裡,避免危害之擴大。
三、請依本縣作業補充規定訂定貴校「執行計畫」,並於 99 年 9 月 28 日前至本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完成上傳作業。
四、依據案內作業補充規定,為落實春暉專案實施「特定人員尿液篩檢作業」,本府已採購愷他命及搖頭丸、安非他命二合一快速檢驗試劑兩種,對轄內國民中小學校特定人員及新增案例實施尿液篩檢作業,實施時間以學校寒暑假及連續假期後即時辦理為主,不定期抽驗為輔,請有需求之學校至本處體健科領取。
五、上揭執行情形及結果已列入教育部年度統合視導重點評鑑事項,請貴校積極督責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配合辦理。
六、檢附「本縣 99 學年度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電子檔 1 份。
七、感謝各校的配合,大家辛苦了!(公文今日送達)
(補充)八、提供給各校菸害取締查察輔導標準作業 SOP 參考範例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