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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58

請 貴校協助宣傳9月敬師月活動,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9 月 14 日台人(二)字第 0990158157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宏揚師道,倡導尊師敬師風尚,配合每年 9 月 28 日教師節,將 9 月訂為敬師月,並恢復辦理師鐸獎頒獎活動,透過遴選及表彰優良教師,樹立典範,藉其人格感化,學術指引、循循善誘、熱心指導,以犧牲奉獻之精神,使所有學生均能獲得適性之發展,開創美好前程,以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專業精神,激勵服務熱忱,促進我國教育發展。
三、為提高本政策能見度、擴大影響層面,期使各界共同響應,使本(99)年優良教師之感人事蹟能廣為人知,提升教師素質,建立新世紀良師典範,以孕化教育志業良師,型塑師道專業典範,請協助於各所屬設有 LED 字幕機之學校等單位(無 LED 字幕機者免刊登),代為宣傳登載下列文字:「教育部為尊崇師道,定 9 月為敬師月,並於 9 月 28 日舉辦優良教師表揚大會。提醒大家記得向老師說聲:老師謝謝您,祝您教師節快樂!」。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劉杏姿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9-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15 09:35:00
點閱數: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