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教育部辦理「99年度高中職及國民中學推動防制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業務研習實施計畫」,請尚未報名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8 月 27 日台軍(二)字第 0990148359A 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校園安全工作,提升學校及行政單位相關人員推動該項工作之能力,並使初任人員具備基本概念,以落實春暉專案三級預防及輔導工作,營造無毒之校園環境。
三、旨揭研習訂於 99 年 11 月 3 、 4 日( 2 天 1 夜)假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三峽院區舉行。
四、請學校春暉專案及校園安全業務承辦人員或學務主任(每校 1 人)參加;貴屬參加人員與會期間,本府同意核予差假登記,所遺課務請學校自行核處。
五、請於 99 年 10 月 12 日前逕自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網址:
http://www.naer.edu.tw )。
六、檢附「99 年度高中職及國民中學推動防制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業務研習實施計畫」電子檔 1 份。
七、請承辦人於時間內(99 年 10 月 12 日前)有完成線上報名者,來電告知體健科高小姐需代課鐘點費之節數,以利後續幫忙協助申請代課鐘點費事宜。(富北、化仁、南平、東里、富源、吉安、宜昌國中等已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