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辦理兩梯次「學校毒性化學物質申報系統說明會」,敬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一、依據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辦法第七條辦理。
二、因應學術機構應於 100 年 1 月 31 日前進行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網路申報,教育部將於本(99)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9 日,分別假台北市科技大樓、台中市西屯區公所、台南市國立成功大學會計學系、高雄市中國文化大學教育推廣中心及花蓮勞工育樂中心辦理第一梯次共 11 場次說明會。
三、第二梯次舉辦時間為本(99)年 12 月,將於 11 月下旬另案公佈時間地點。
四、凡有使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之學術機構,均應於期限內進行申報,建請 貴校本權責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和課務排代。
五、本說明會提供 3 小時教師研習時數或公務員研習時數,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該場次額滿為止,一律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
http://college.itri.org.tw/SeminarView1.aspx?no=55100080&msgno=306530 。議程相關資訊可於本部環保小組(
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index.aspx)最新消息下載。
六、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姚立真小姐、林素蘭小姐,電話:(03)5915968/(03)5917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