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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 99學年度第1學期夜光天使點燈專案計畫」訪視評分表(修正版),請 查照。

訪視評分表六、辦理時間---1. 每週至少擇 3 天共 10 小時為原則,全期應滿 180 小時---改為---全期應滿 160 小時
如附檔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溫利周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3
傳真號碼: 03-8461741
公告時間: 2010-12-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16 09:56: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