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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審定100年救生員檢定授證認可團體名冊,請各校於聘請教生員時參酌辦理。

一、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100 年 2 月 1 日體委全字第 1000004360 號函辦理。
二、該會受理申請認可之第一批受認可團體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
三、於游泳池服勤之救生員,均應持有前述認可團體所核發救生員證,始合於該會訂定之「游泳池管理規範」第 8 點、第 14 點等規定,請依規定落實管理,俾保障游泳池使用者權益。
四、相關網址 1 :「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相關網址 2 :「游泳池管理規範」。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鐘鈞傑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02-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2-08 18:11:00
點閱數: 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