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00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公開徵選樣本,歡迎廠商踴躍提送樣本,請 查照。
一、徵選目的:作為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採購標的之參考依據,並後續辦理招標作業。
二、樣本項目:分為新台幣 300 元以內之紀念品及 600 元以內之禮品二大種類;紀念品作為慶祝教師節致贈本縣高中及各公立國中、小學、幼稚園教師之用,禮品則致贈予教師節表揚大會中受表揚教師。
三、提供樣本數量:每家廠商限提送紀念品或(及)禮品最多各 5 項樣本,其成品紀念品以單價新台幣 300 元以內為原則,禮品以單價 600 元以內為原則。
四、提送時效:請於 100 年 3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 30 分下班以前提送,逾時不予受理。
五、提送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
六、預定採購標的:以本次公開徵求之樣本,經本府遴選出之產品作為「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之採購標的。
七、預計採購時程:預訂於 100 年 6 月以公開招標最低價決標方式辦理「花蓮縣 100 年教師節紀念品暨資深優良教師禮品採購案」,預計採購數量紀念品約 3,200 份,禮品約 300 份,實際採購數量以公開招標之招標文件為準。
八、預訂採購交貨期:於 100 年 9 月中旬送達本縣縣立高中及各公立國中、小、幼稚園以及本府教育處及其他指定地點。
九、遴選方式:由本府分別針對廠商所送之紀念品及禮品兩大種類,遴選出之產品作為採購標的之參考依據。
十、廠商提送樣本注意事項:
1.提送樣本應以大眾化商品為原則,不得涉及專賣或獨家製造之相關問題。
2.每一樣本請以自黏貼紙標明中文名稱及參考單價,並請同時提供產品規格說明書或基本功能等附件,以作為遴選為採購標的時,產品規格之參考。
3.所提送樣本不可標明廠商名稱或註記任何可資識別之廠商名稱文字、記號。
十一、本案聯絡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
電話: 03-8462860 分機 278 傳真: 03-8462787 承辦人員:劉杏姿
十二、機關上班時間:週一~週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30 分
十三、樣本將於遴選後電話通知各送件廠商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