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口訣,請各校加強宣導,避免溺水事件發生。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6 月 14 日臺體(一)字第 1000100334 號函及 100 年 6 月 23 日臺體(一)字第 1000109259 號函及 100 年 6 月 28 日臺體(一)字第 1000111845 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 100 年截至 6 月 27 日計 23 名學生溺水死亡,其中 8 人為國小學生、 6 人為國中學生、 5 人為高中職學生、 4 人為大專校院學生。
三、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教育部提出「救溺五步、防溺十招」,請各校務必向學生說明宣導(檔案可至「游泳 121 網站」下載):
(一)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 119 、 118 、 110 、 112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 防溺十招:
1、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2、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3、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4、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6、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7、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8、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9、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10、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四、請各校並利用學校網站、簡訊及電子郵件、家庭聯絡簿等管道,加強宣導。
五、「生命無價」再次籲請各校重視水域安全,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結合任何可運用之資源,守護學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