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各國民中小學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花蓮縣100年度漢光獎語文競賽」,請詳閱說明。
一、本案公函業以 100 年 8 月 31 日府教社字第 1000155522 號通知各校在案。
二、前揭競賽,訂 100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 12 時於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舉行。
三、是項競賽係採自由報名參加方式,惟報名時需由學校依計畫內「花蓮縣各國民中小學參加 100 年度漢光獎語文競賽可推派名額一覽表」之額度統一辦理報名,請各校鼓勵教師指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四、受理報名時間:自 100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報名網址(
http://www.ezwriting.com.tw/hc/stexam.html ),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
五、上開活動報名截止後,將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於一週內寄送參加證至各校,並由學校轉交參賽學生。
六、檢附「花蓮縣 100 年度漢光獎語文競賽實施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