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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請各校派員至教育處社會教育科領取參加「100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表揚教師與縣長合影團體照相片含框)各1張。

一、為提供優良教師留念之用,致贈參加 100 年教師節表揚大會受表揚教師與縣長合影團體照(含框)各 1 張。
二、請尚未領取資深優良教師獎狀者,一併前來領取。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馬靜敏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1-11-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1-09 17:30:00
點閱數: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