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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公告」轉知「教育部補助學校設置樂活運動站實施要點」一份,各校可依該要點規定提出申請。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利用閒置教室,拓展校園室內運動空間,業訂定「教育部補助學校設置樂活運動站實施要點」(如附),各校可依該要點規定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吳珮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5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1-12-2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2-27 16:36:00
點閱數: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