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有關北埔國小辦理「花蓮縣101年環保創意教學工作坊(第二梯)執行計畫」,報名延至20日前截止,請 查照。
補充說明:
1.旨揭研習報名延至 6 月 20 日前報名截止,逾時不予以補登,亦不開放現場報名。
2.有關本活動,因第一梯次研習活動來不及報部申請同意辦理,是故第一梯次研習部份不予納入 24 小時研習時數,而是由第二梯次研習活動開始起算。本案 24 小時研習活動,必需全程參加共計 4 場研習,方獲得 24 小時研習時數;研習日期為 6/24 , 6/30 , 8/24 ,第四場次日期尚未確定,而每次研習課程共計 6 小時。
3.針對未全程參與 4 場研習者,會依實際研習時數給予研習證明,然日後缺課老師還需赴外縣市補修所缺的相關課程及時數,為避免日後繁瑣之程序造成自身困擾,建請報名老師儘量全程參與 24 小時環教人員認證。
以下為之前公告內文供參:
一、依據去( 100 )年 6 月公布之環境教育法所示,凡各校必須有一人為環教業務負責人,且須在本法公布之後五年內,取得 24 小時環境教育專業人員認證。
二、本認證取得方式,針對學校單位最為普遍之方式為,是藉加由教育部審核之機構或學校(該單位必須取得教育部同意辦理之 24 小時環教人員研習),經研習後,取得 24 小時環教研習時數,進而向教育部申請還教人員認證。
三、承上,取得認證並非參加一般環教研習即可獲得,於此,本處特委請本縣北埔國小針對24小時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撰寫實施計畫函報教育部,並取得教育部同意辦理。本案共分成 4 日辦理,旨揭研習為第一場次,日後 3 場次預訂為,6月30日以及8月24日,最後一場日期未定。
四、爭取辦理24小時研習活動洵屬不易,錯過本次機會,可能日後須至其他縣市機構所辦理之環教認證研習,方可取得研習時數,鼓勵各校相關業務承辦人員報名參加。
五、檢附本次研習活動實施計畫(共計 6 小時研習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