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檢附「101年教師節紀念品印領清冊」及「101年教師節紀念品驗收紀錄」各1份,請 各校務必派員辦理驗收事宜,並於101年9月21日(五)前填具相關資料寄(至)花蓮市明義國小總務處彙辦
(電子公文另發:府教社字第 1010152786 號)
本案發送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國小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花蓮品格英語學院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8 月 20 日府教社字第 1010152786 號函(諒達)續辦。
二、為慶祝 101 年度教師節,本縣採購「全家便利商店商品禮券」致贈全縣辛苦教師,每人每份價值新台幣 250 元整,每份禮券封套內含面額 100 元之禮券 2 張、面額 50 元之禮券 1 張。
三、本案依據 貴校於 101 年 8 月 24 日(五)前填報最終之配送數量(如附件 1 ),由承包廠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訂於 10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前(郵戳日期為憑)以掛號方式寄送禮劵至貴校。
四、請 貴校務必指派專人協助驗收,並填具「驗收紀錄」及「印領清冊」一式 3 份,於學校用印後, 1 份學校備查, 2 份請於 101 年 9 月 21 日(五)前寄(至)花蓮市明義國小總務處收(驗收紀錄範本如附件 2 、各校驗收紀錄請至處務公告編號下載、印領清冊如附件 3 )。
五、本案驗收時,相關注意事項臚列如下:
(一)請於接獲禮劵後,保持郵封完整,並依實際權責及採購法相關規定,儘速指派適當人員擔任主驗、會驗,若 貴校未派員監驗時,請於驗收紀錄上加註「依法不監驗」字樣。
(二)為因應禮劵於寄送時可能發生之缺損情況,本案承包商於出貨時,均錄有禮券流水號,請 貴校於辦理驗收作業時,務必填註禮券流水號,俾利於換發時與廠商進行核對、沖銷作業。
(三)請 貴校於驗收後,依照本案填報對象,儘速發放紀念品並於印領清冊簽章,以免衍生爭議。
(四)貴校如有溢領禮劵,請於 101 年 9 月 21 日(星期五)前由專人(帶職章)繳回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彙辦。
六、本案委由明義國小辦理招標採購事宜,如各校遇有驗收問題,請與明義國小翁世強老師聯繫,聯絡電話: 832-6686 # 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