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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欲申請101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住宿及伙食費之學校,請於101年9月14日前將相關資料逕行寄(送)至體健科審查彙整,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在校住宿生之住宿及伙食費用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檢附印領清冊正本 1 式 2 份,影本 1 份;原住民身分證明影本 2 份(戶口名簿等可證明之資料)以及學校收費憑據免備文,逕行寄(送)至體健科審核彙整。請務必核對申請學生是否正確為原住民身分,且身分證號碼務必與印領清冊相同。
三、教育部將依據學校收費憑據核定補助金額,惟每生至多 1 萬 2,600 元。
四、該經費包含住宿及伙食費,請各校避免重複申請相關補助經費,感謝各校配合。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2-09-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9-13 08:03:00
點閱數: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