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財團法人智榮文教基金會之陳偉殷棒球獎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各1份,請100學年度各級學生棒球聯賽參賽學校於101年10月30日前依規定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19 日臺體(一)字第 1010199179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截止日為 101 年 10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三、各校在學學生,兼備下列各項條件者,均可檢附證明申請:
(一)100 學年度上下學期在校成績證明。
1、全學年度體育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請於申請表填寫最近學年度體育成績,並檢附該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無體育成績者,請於申請表勾選原因(體育專業組不在此限)。
2、全學年度操行成績平均須在甲等或 80 分以上。高中職等無操行成績評等者,請於申請表「操行評語」欄位填寫成績單內評述內容。
3、全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各科及格且總平均分數須在乙等或 70 分以上。
4、大專組三、四年級無體育成績者,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參賽成績證明。
1、請提出參加各縣市級以上公開棒球運動會(全運會)或大專體育總會、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所舉辦之全國性棒球錦標賽之優異成績。例如:大會頒發之載明棒球運動成績之獎狀或其他有效之證明文件(為便於審核作業,請自行縮印至A4規格,並選擇最優者三件即可)。
2、優異成績之規定期限:自民國 100 年 7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止。
3、以棒球運動全國性比賽成績紀錄為準。
四、獎學金金額及名額:從國小(少棒)、國中(青少棒)、高中(青棒)、大專(成棒)球員選出十名,於年底頒發每名新臺幣伍萬元。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如有相關問題,請詳智榮文教基金會網站:
http://www.stans.org.tw/,或洽詢承辦人員李瑋川先生(電話: 0933-124-775 / Email : kelvin.lee@octag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