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 有關本縣「102年各級學校運動團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計畫書繳交日期延至102年1月16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本府 101 年 12 月 28 日府教體字第 1010242260 號函辦理。
二、請參照附件計畫範例格式並考量各運動團隊的差異性,編製貴校各運動團隊之培訓及參賽計畫書(含訓練課程及成績證明等資料),並於 102 年 1 月 16 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體健科(另計畫書電子檔案傳至 yanzi324@hotmail.com ),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府將依據所送計畫內容及各運動團隊歷年成績,另案核定補助培訓及對外參賽經費額度。
四、申請本案對象為具備資格代表本縣參加全國性競賽之運動團隊(或個人),未符合前項資格者請勿送件。
五、已送件學校,若計畫書若無附 附件一(培訓課程表)及附件二(成績證明),請補送,或寄自 yanzi324@hotmail.com ,或傳真至 03-8462790 。
六、「102 年花蓮縣中小學代表隊培訓及參加全國性競賽計畫範例」、「花蓮縣政府補助各級學校辦理運動選手培訓經費說明」及「花蓮縣政府補助所屬各級學校辦理運動團隊參加全國性競賽或移地訓練作業要點」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