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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為監控各項傳染病疫情發展,請各校進行校安通報時,確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2 年 4 月 17 日臺國署學字第 1020036379A 號書函暨「傳染病防治法」第 42 條第 4 款規定辦理。
二、現值流感、腸病毒、病毒性腸胃炎流行時期,每一種疾病預防措施未盡相同,各校如有學生因病請假進行校安通報,請務必詳細紀錄疾病種類,俾利後續疫情監控及防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高雅鈴
連絡電話: 8462860#350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4-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4-17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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