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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 「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優秀運動選手培(集)訓課業輔導處理要點」第一點、第五點,業經教育部體育署102年5月2日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126232號令發布修正,玆檢送發布令影本乙份,請 查照。

如標題。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曾一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05-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05-06 19:52:00
點閱數: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