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50627

調查 【修正公告】有關本縣103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知能「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宣教【2404號】及一般「反毒宣講團」宣教【2405號】調查,請各校於102年11月26日(星期二)前至線上填報系統提出申請。

一、依據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及不良組織進入校園」第 7 次定期會議主席指裁示項辦理。
二、有關「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宣教及一般「反毒宣講團」宣教(對象為學生)(總校數 100%),請各校於 102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二)前至線上調報系統提出申請。
1.「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宣教:國中各校務必提出申請(至少 1 場次)。
2.一般「反毒宣講團」宣教(對象為學生):國中小各校皆需提出申請(至少 1 場次)。
四、宣教期程以 103 年 2~10 月為主,勿超過 103 年 11 月 1 日。宣講時間部分,一律為 90 分鐘(二節)。
五、有關「加強導師反毒知能」及「反毒宣講團」講座之安排,原則上統一由校外會協調講師並另行公告。各校如需指定講座,請於備註欄說明。
六、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校外會承辦人誾德靜老師,聯絡電話: 8341685 ,傳真: 8353443 。

※請各校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以利彙整資料報部,未依規定提出申請之學校,宣教時間將由本府安排,請學校務必配合辦理,謝謝,辛苦了!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3-11-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3-11-25 15:04:00
點閱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