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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含未到校之低收入戶生)103年度寒假補助需求,請各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12 月 27 日府教體字第 1020241051 號函辦理(已諒達)。
二、有關公文及調查表第三點:補助期限: 103 年 1 月 21 日至 2 月 10 日,更正為共計 11 天(不包含週六日及春節)。請申請天數自行更正。【已於 102 年 12 月 30 日處務公告編號 26730 更正之】
三、請各校自行確認申請日期、金額有無錯誤,若有錯誤請儘快電洽承辦人,若無錯誤請掣據請款。另未申請之學校【以灰色顏色註記】亦請繳交需求調查表,並註明未申請之原因。
四、請學校於 103 年 1 月 22 號(星期三)前檢送收款收據(免備文)辦理撥付(會計子目代號 CF3001)。
五、公文後送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劉育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2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16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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