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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3

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將於三月中旬至六月上旬辦理103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參與本宣導活動的學校不須負擔任何費用,有意願學校先行於下學期行事曆排定日期,為避免學校提出申請日期有重複,請按說明四辦理協調事宜。

一、依據花蓮縣 103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大型車輛相關安全規定與潛藏危機」、「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路權觀念」及「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本處與花蓮縣警察局 103 年度辦理「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活動,參加此項活動的學校不用負擔任何演講與獎品費用,請欲申請的本縣各國中小先行排定下學期行事曆內(列為本縣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考評項目),每場次演講時間為 50 分鐘,請申請學校妥善規劃演講時間。
四、為避免提出申請學校之日期重複,請欲提出申請學校先行將欲申請日期(申請演講日期為: 103 年 3 月 15 日至 103 年 6 月 10 日止,除每週一上午與周五下午不接受申請外,其餘時間皆可提出申請)請務必於 01 月 27 日前傳送至 wjm16kimo@yahoo.com.tw 或 wjm620614@yahoo.com.tw ,郵件告知內容如下:範例「花蓮國小參加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 103 年 3 月 15 日 09 : 00-10 : 00 時,高年級學生 100 名,備用時間: 3 月 22 日 09 : 00-10 : 00 時,高年級學生 100 名」,會依提出申請學校優先順序排定,若遇重複時段,會以電子郵件回信告知,本處將於 103 年 2 月 14 日前以處務公告方式核定日期通知,再請學校填寫演講確認單。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詹春美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4-01-1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1-20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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