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至綠色生活資訊網下載「103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評分方法」並請依規持續加強辦理,請 查照。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局 103 年 3 月 3 日花環行字第 1030003872 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務必確實依照「103 年度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評分方法」規定加強辦理綠色採購作業,以達本( 103 )年度指定項目綠色採購比率 90%之目標,並落實政府採購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規範,擴大機關綠色採購成效。
三、 為利綠色採購比率、促進綠色消費及達成環境效益之計算,凡屬綠色採購範圍之綠色採購項目、金額及標章編號均應進行申報,並請於進行採購前至「綠色生活資訊網(
http://greenliving.epa.gov.tw/GreenLife/)」查詢最新環保標章產品狀態,避免發生綠色採購認定糾紛。
四、 另各工程採購之附屬物品、材料、設備、機具,亦請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並依規定申報(採購非環境保護產品暫不需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