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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本縣101年至103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認證取得狀況,請速至ID2634線上填報,謝謝配合。

一、為協助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依環境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取得認證(應於 105 年 6 月 5 日前全數完成認證,以符環教法規定),請各校環教指定人員務必填報目前取得認證之情形,謝謝配合。
二、請注意,本案線上填報 ID2634 期限至 103 年 3 月 19 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韶容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3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3-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3-17 10:29:00
點閱數: 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