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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為實施本縣「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指標問卷-後測檢測」,請學校於103年5月23日前完成線上施測,請 查照。

一、公文後送達。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與網站維護計畫」中提及需強化實證導向的二代健康促進學校機制,建立實證式前後測之數據及具體成效,爰規範縣屬國中小學校依指定問卷做施測。
三、本案問卷採網路填答方式進行,填答說明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 103 年 4 月 28 日起至 103 年 5 月 23 日止。
(二)問卷類型:包含菸害防制、口腔衛生、健康體位、視力保健、正確用藥、檳榔防制、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全民健保等議題。(今年度問卷題目已簡化為綜合性問卷)
(三)施測對象:國小 3-6 年級;國中 7-9 年級。請學校符合施測之「全體學生」實施檢測,施測地點請優先安排於校內實施。
(四)請學校務必於時間內至指定網站「102 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指標問卷」( http://health.hlc.edu.tw )完成網路填答,並注意以下事項:
1、請學生點選學校、座號後,以身分證字號後五碼進行驗證,驗證成功即可登入填答,若無法登入,請確認學校、座號、身分證後五碼是否正確,若確實無法登入,請逕洽瑞穗國小陳信光主任,電話( 03 ) 8876366#116 。
2、各校老師皆可隨時以校務系統帳號密碼登入進入後端查詢學校填寫資料(包含前後測相關資料),請各校督促學生進行填寫,因每位學生僅能填答 1 次,請學生於確定各題填答完成後再送出,以確保資料正確及完整。
3、建議使用 Firefox 、 Google Chrome 進行填答, IE 則請優先使用 8 以上版本之瀏覽器。
4、亦可點選教育處上方 Banner 進行連結。
四、個資保護說明
(一)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及簡化作業程序,於聘用時一次完成告知程序。
(二)本案為確保填寫內容及分析資料詳實無誤,透過身分證字號認證機制確認填寫人身分,原資料皆已建於原機關,非額外蒐集個人資料,合先敘明。
(三)然因少數使用者年齡較低無法確實記憶身分證字號,或因協助執行教師無此權限,皆需向特定人員進行確認,評估若續用此項認證模式,恐確有個資洩漏之虞。
(四)綜上,調整認證模式,請登入學生先行選擇學校、座號後,以身分證字號後五碼進行驗證,一方面仍可收確保學生資料及填報內容完整正確,二方面可消除因個資法造成身分證字號使用敏感狀況。
(五)本案系統僅進行"比對""認證"部分,對學生個人資料無其他影響,亦無使用、蒐集、散播等情事,相關作業流程皆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科技資料保密要點"進行,請各校放心,並確實依時程進行施測。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劉育雅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2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4-04-2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4-04-28 11:00:00
點閱數: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