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10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團體保險保險費撥款及核銷方式(會計子目代號為CF3009),本公告是請未繳交之學校請尚未掣據等相關之學校盡快掣據,補助金額預計下週入庫。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2 月 20 日府教體字第 1030030877 號辦理(已諒達)。
二、 102 學年度保險費決標金額為每位學生新台幣 475 元,上學期每位學生應收保費 158 元(政府補助 79 元),下學期應收 158 元(政府補助 80 元);另符合低收入、身心障礙學生及原住民身分等弱勢學生之條件者,比照往例,由政府全額補助,上學期每位學生為新台幣 237 元,下學期每位學生為新台幣 238 元。
三、配合本府代收代辦免收政策,本府補助一般生每位學生上、下學期均為 158 元(未含國中小補校及公私立幼兒園)。
四、 102 學年度下學期本府補助縣轄各國中小及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一般生 158 元核銷方式【不含補校】:
(一)請各校將三商美邦人壽開立之收據(勿用網路下載收據)黏貼於憑證核章後,併附一般生學生名冊。及學校收款收據送府辦理撥款。
(二)本府將補助款撥入學校,學校再將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
(三)請於補助款繳交三商美邦人壽後 20 日內,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化流程作業檢具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函送本府完成核銷程序。
(四)檢附一般生名冊空白表格(如附件)。
(五)黏貼憑證影本請學校自行留存 1 份。
五、檢附已繳交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