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本縣辦理「103年度推動紫錐花運動績優評選」相關事宜,請今年度(103年)受評選學校及去年度未繳件學校務必於11月4日前將評選相關資料逕送至校外會,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本計畫係鼓勵各校積極推動「紫錐花運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喚起對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重視,研擬旨揭計畫表揚推展有功人員,藉以激勵士氣。
二、旨揭評選由本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辦理初選,評選方式邀請相關訓輔學者專家及具優良工作事蹟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就相關資料審查及討論,評選出前三名績優學校,進而推薦報部參加複選。
三、本案自去年度起分 3 ( 4 )年辦理,每年辦理 1/3 ( 4 )校數之評選,請今年度排定之受評選學校及去年(102 年)至今仍未繳交學校(名單如下)或去年(102 年)已繳交今年仍有意願再次參加本年度評選之學校,請務必於 103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二)前將自評表 1 式 3 份、成果資料 1 式 3 份及光碟 1 份逕寄送至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地址: 970 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以利該會辦理初評選拔作業及後續複選事宜。
四、一般規定:
1.自評表、成果資料及照片(每項活動 2 張),請雙面列印並編寫頁碼,裝訂成冊(勿環裝),總頁數不得超過 60 頁。
2.計畫檢附函文即可,內容則置入光碟不須列印,一般承轉之公文書免提供。
3.準備表件如有疑問請洽校外會誾德靜老師,電話: 8341685 。
五、 102 年度受評選未繳交學校國中組:自強國中。國小組:明禮國小、明廉國小、中正國小、國福國小、太平國小、古風國小、立山國小、卓清國小、萬榮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