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暉專案第5次通知】有關103學年度第1學期特定人員清查作業,無論有無特定人員都應繳交紙本備查,請於11月20日前送至體健科
一、依據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
二、各校應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後 2 週內,由生教(輔)組長(或指定專人)負責,依特定人員類別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並召開審查會議,簽請校長核定後,納入尿液篩檢對象;
學校如有提列第四類特定人員,另須檢附家長同意書備查。
三、各校無論有無特定人員都應於學期初繳交表單至體健科備查
1.國小若無特定人員應繳交「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審查程序表」
2.國中若無特定人員應繳交「建立特定人員名冊審查程序表」及「特定人員名冊表」(於名冊中填寫「經查本校無特定人員」)。
四、往後每月初會開放線上填報,請各校填報特定人員有無增減,若未填報之學校本處即以學期初繳回之表單繼續衍用。
五、未繳回學校:
1.國中:國風、光復、瑞穗、三民、富里。
2.國小:明恥、中華、北濱、嘉里、月眉、西富、瑞穗、玉里、源城、德武、永豐、崇德、銅門、文蘭、萬榮、見晴、立山、卓楓
相關表單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