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104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初評,請各國中小填寫「104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4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及相關資料與附件燒錄於光碟內(免備文)於104年2月6日(星期五)下班前送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一、依據本府執行第 11 期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104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辦理。
二、請各國中小學填寫「104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4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等資料,上述資料請檢視 103 年 1 月至 103 年 12 月學校執行交通安全教育事項並確實針對評鑑內容(如附件檔案)詳實記載,請務必詳填各評鑑指標項目填報資料,綜合報告表及教育評鑑表等相關佐證資料(佐證資料不必檢附,請以電子檔呈現即可),以電子檔燒錄於光碟內。
三、上述資料攸關貴校作為考評 104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執行工作之依據,請本縣各級中小學務必 104 年 2 月 6 日(五)下班前將「104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綜合報告表」及「104 年度執行交通安全教育評鑑表」等書面資料一式五份(勿裝訂或膠裝,請用長尾夾或夾子區分五份)及書面資料電子檔(光碟),免備文送(寄)本處終身教育科,以利本處進行辦理 104 年度全縣國民中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執行評鑑工作。
四、本府辦理 104 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複評將於 104 年 4 月至 104 年 5 月,請列為本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複評學校加強準備,參加複評學校之時程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