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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為調查本(104)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宣教場次,【國中各校皆須申請】請於2月3日前逕至新校務系統填報,填報原則如說明

1.辦理期程為 104 年 4 月~6 月(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或 104 年 9 月~11 月(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2.國中各校皆須辦理,請各校務必於辦理期程內,擇期辦理 1 場次。
3.國小部分共提供 40 場次,依填報順序安排,額滿為止。
4.每場以 50 分鐘為限。
5.宣講對象:學生。
6.經費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支應。
補充說明: 1.除填報日期外,同時說明可辦理的時間。
2.講師為本府暨校外會安排之外聘講師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雅筠
連絡電話: 03-8462860#37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02-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2-02 08:42:00
點閱數: 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