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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19日以臺教授體字第1040007314B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 查照。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機關企業建置運動社團試辦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以臺教授體字第 1040007314B 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 查照。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黃冠禎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1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5-03-1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5-03-19 15:16:00
點閱數: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