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本處與縣警察局辦理104年度「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經警察局核定計有67所學校(如附件檔案),請有申請學校注意到校宣導時日期與時間。
一、依據花蓮縣 104 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辦理。
二、活動宣導目的:使學生了解「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後座要繫安全帶」、「騎
乘機慢車要戴安全帽」、「禮讓高齡者行安全」及「交通意外事故嚴重性」宣導教育,
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並能自發性遵守交通規則與悌勵家人亦能重視交通交通安
全,進而維護人平安、車順暢與尊重生命。
三、該計畫與花蓮縣警察局共同合辦 104 年度辦理「交通執法與事故防制宣導」,經警察局
交通隊核定計有 67 所學校申請通過,請有申請到校宣導的學校注意宣導時日期與時間。
四、因受警察勤務之機動性影響,請學校注意宣導日期,於預定日期前二日先行與警察局交
通隊承辦人林警官( 03-8221019 )聯繫並確認演講日程,若勤務影響,請學校另行安排
相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