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調查
【公告】為調查各校推展志願服務概況,請各教育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報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資料(無志工免報送),並於104年7月10日(星期五)前送(寄)本府教育教處終身教育科彙辦。
一、依據本府 103 年 12 月 16 日府社行字第 1030237609 號函辦理。
二、因填報資料攸關貴校(中心)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之資料正確性並可作為績效考核之依據;請填寫旨揭概況表內「未加入祥合計畫之志工團隊」欄位,各項目別請詳實填報,並加蓋填表人職章及聯絡方式後,依限報送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彙整。